贫困地区儿童营养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时间:2026-05-03 23:27:39
贫困地区儿童营养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贫困地区儿童营养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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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地区儿童营养项目绩效评价报告1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县营养包发放率达80%以上。儿童营养包有效服用率70%。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 20xx 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湘财预〔20xx〕392 号)要求,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新增 9 元经费中支出的妇幼类项目,其中应拨付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经费270.86万元。实际当年已收资金186.89,资金已使用114.57万元,项目资金主要使用在以下方面:办公费0.43万元;印刷费8.2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营养包采购费)105.51万元;在项目资金管理中,一是制定健全了项目工作的资金管理办法,保证项目资金使用安全。为更好地开展工作,我们制定了《基本公共卫生妇幼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妇幼卫生项目督导评估方案》定期开展督导考核,面向全社会公布了监督咨询电话,加强了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二是做好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管。单位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妇幼专职人员负责材料审核上报,由财务进行资金发放,做到规范结算程序,并按照医院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实行项目资金审核、报账。申请表、登记表填写认真完整、各种需提供的资料齐全,发放程序规范。三是对项目运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潜在的困难做了充分的评估,尽可能把风险控制在最低程度。为确保项目资金不会超支,制定了应对措施,确保项目正常运行,维护政府的公信力。根据专项项目工作要求和资金使用规定我院在专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上,做到了专项资金专款专用,财务严格审核经费的开支范围和真实性,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的情况。保证了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工作的正常运转。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我县21个乡镇两个便民服务中心均实施了营养改善项目。20xx年度我县的月任务数是6408人,全年来应发放营养包76896盒,发放了49462盒,发放率64.32%。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100%,6408人/月,实际完成64%。全年发放营养包4117盒/月,4117人/月,实际完成64%。儿童营养包完成率要求达到80%,实际完成64%。儿童营养包有效服用率要求达到60%,实际达到90%。经费按照方案使用达到100%。改善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提高儿童看护人婴幼儿科学喂养知识水平和对营养包的知晓率达80%以上。本地区内6-24月龄婴幼儿贫血患病率下降20%。生长迟缓率下降15%。提高贫困地区童健康水平,减少婴幼儿贫血患病率和生长迟缓率达到100%。提高社会满意度,促进社会和谐,满意度调查达80%。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1)部分乡镇项目实施力度不够,主要表现在:一是对广大民众开展的健康教育活动少,形式单一。二是目标人群未摸清,使营养包下发混乱,出现剩余或过少现象。

(2)全家外出人员多,无法联系,导致无法发放到位。

(3)留守儿童多,爷爷奶奶在家忘记按时喂服营养包,导致有效服用率低

4、整改建议

1、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采用多种宣传形式,提高合理喂养婴幼儿的知识水平,提高营养包的发放率和食用依从率,

2、加强个案随访,服务对象出现不良反应及时上报并处理,此项工作是增加家长依从性的关键,也是本项目得以实施的关键。

3、加强督导工作,督促发放工作,提高发放率。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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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贫困地区儿童营养项目绩效评价报告2

按照《关于报送2020年民生工程有关材料的通知》(池民生办〔2020〕20号)要求,根据《安徽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皖教秘〔2017〕637号),对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我市2020年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实施情况进行了绩效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我市目前仅在石台县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学校全部实行食堂供餐。2020年春季学期,石台县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学校35所,其中农村初中4所,农村中心学校11所,村小及教学点20所,惠及学生3133人;2020年秋季学期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学校32所,其中农村初中4所,农村中心学校11所,村小及教学点17所,惠及学生2963人,其中寄宿制学生939人。实现了营养改善计划农村义务学校实施全覆盖,实施学校覆盖率和受益学生覆盖率均为100%。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经费投入情况

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印发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实施方案》,营养餐资金由中央、省、县按照7.5:2:0.5分担。全年(195天)按每生每天4元标准核拨经费,截至2020年12月30日,全年累计支出163.9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二)日常监管情况

为实施好营养改善计划,石台县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的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县发改委、农委、卫计委、财政局、审计局、市场监管局、教体局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负责日常具体工作。米、油等大宗食材由县教体局统一招标、采购、分配,由中标单位统一运送。营养餐膳食补助资金实行专账核算、集中支付、专款专用,县教体局将学校营养改善计划纳入学校目标管理年度考核,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和有效。县教体局、市场监管局定期进行食品安全督导检查,各学校每天通过微博,公示学校食堂食谱菜品和资金使用情况,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主要举措及工作亮点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石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石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石台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及明确职责分工的通知》(石政办秘〔2017〕7号),成立了由石台县县长为组长,县发改委、农委、卫健、财政局、教体局等部门为成员的石台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文件还明确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石台县教体局成立学生营养办公室,专门负责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定期对学校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督查。

2.加强培训指导,提升管理能力

为强化营改实施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我们组织石台县营改学校参加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培训 ……此处隐藏16828个字……学生提供“等值优质”食品的目标。

凡进入营养改善计划的食材都要通过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确定供应商。实行定点采购,不得擅自采用《政府招标法》规定的采购方式以外的其它方式采购;对供应商实行动态管理,实行准入和退出制度;采购过程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引入竞争机制,择优确定供应商;加强民主管理,自觉接受监督。

要求供货商一日一供,确保新鲜、保证质量、保证安全。每天安排三名教师轮流参与食材验收。县营养办还建立供货商资料档案,不定期抽检约谈供货商。把供货商资料提供给县市管局,由市管局委托第三方机构不定期抽检,协助监管。

做好规定动作。我们要求每校严格实行食品留样制度和校领导陪餐制度。建立了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安排食堂管理人员参加了业务培训。完善了学校食堂卫生设施设备,给所有学校配备了消毒柜、电冰箱、专用食品留样柜等设施。严格实行食堂经营许可和从业人员资格准入制度。经过严格检查,核发食堂经营许可证和从业人员资格证。

4.严格财务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1)不断完善食堂财务管理规章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财务管理,规范学校食堂会计核算工作,营养办配合计财股、教育经费核算分中心财务人员,在认真学习国家和省相关政策文件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了《舒城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营养改善计划会计核算的通知》(舒教财〔20xx〕41号),《舒城县教育局关于加强民办学校营养改善计划财务管理的意见》(舒教〔20xx〕2号)

(2)规范食堂会计核算。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实行专户核算,统一纳入县教育经费核算分中心管理,实行集中支付。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坚持“统一管理,独立建账,成本核算,收支平衡”的原则,对食堂进行财务和成本管理。坚持“公益性”和 “非营利性”原则,由学校自办自管。针对不同类别学校,在会计核算上实行分类管理。

(3)认真开展会计业务培训

由于我县中小学校食堂会计人员绝大部分是兼职,业务生疏,为了提高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会计人员业务水平,营养办联合分中心积极组织财务人员业务培训。4月9日,我们在教师进修学校协助下,联合核算分中心组织全县中小学校财务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共有240余人受训,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此外,分中心核算会计还分组亲临各校,手把手辅导学校主管会计记账、审核票据;我们还组织骨干会计人员对其他人员进行传帮带等。

(4)加强内部审计,守牢安全底线

为进一步规范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管理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安全,加强内部监督和廉政建设,20xx年秋学期教育局下发了《舒城县教育局关于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膳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的通知》,制定了详细的审计实施方案,明确审计范围、方式、内容和重点,继续委托专业性强的会计师事务所作为第三方对16所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学校的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目前审计工作正在进行中。同时,遴选财务会计专家,组织开展对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会计进行专项评估,进一步提升食堂财务管理水平,守牢资金安全底线。

(三)产出(总分25分,自评得分25分)

按照上级要求,根据我县实际,精心谋划,科学制定《舒城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并由第十七届县政府第一次常务会讨论通过我县100%食堂供餐。享受营养餐学生覆盖率达100%。

严格规范公示内容,每周公布一周食谱,每天公示当日带量食谱、当日供餐台账,每月公示当月财务收支报表。接收家长和社会监督。

严把食材验收关,确保质量达标。规定各学校严格落实食品及原辅材料查验制度和索票索证制度,严把食品质量关。验收食品及原辅材料要实行“三人制”或“轮值制”,“三人制”需含1名教职工代表轮流参与验收。

还把供货商资料提供给县市管局,由市管局不定期抽检,协助监管。每学期教育局都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县营养餐学校食品安全进行专项食品安全检查。

(四)效果(总分15分,自评得分15分)

1.积极推进电子营养师试点工作

我县从春学期开始就选择干汊河中心校作为电子营养师试点学校,取得了较好的效果。10月29日营养办组织8所市示范食堂学校参加市电子营养师培训会,我县干汊河中心校作了交流发言,得到市营养办充分肯定。目前,我县市级示范食堂学校都在试点电子营养师配餐,并逐步向全县推广,使学生由吃得饱、吃得好向更高层次的营养均衡发展,使我县的营养餐真正达到改善学生营养状况,增强学生体质的目的。

2.完成“互联网+视频厨房”建设

全县125所学校已全部完成互联网+视频厨房”建设,并接入县级平台,通过电子监控,实现了阳光操作和透明化管理。使营养办实现对所有营养餐学校食堂进行实时电子监管,提高了我县营养餐管理水平。

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是一项惠及千家万户德政工程,此项工作能否规范实施取得预期效果关乎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为此我们将按照上级要求,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更加扎实、努力的工作,做好迎接省市教育主管部门的绩效评价准备,把这项民生工程做得让群众满意,社会认可!

贫困地区儿童营养项目绩效评价报告9

为进一步推进民生工程决策科学化、管理规范化、实施高效化,建立健全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手段,以结果运用为保障的绩效管理体系,促进政策落实和制度完善,保障民生工程更好发挥惠民功效。池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委托安徽一通源会计师事务所,对石台县20xx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石台县20xx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纳入民生工程管理,由县教育体育局具体负责实施。

一、基本情况

20xx年石台县计划投资319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218万元、省级配套投资76万元、县级预算资金25万元。对营养改善计划农村义务学校实施全覆盖,惠及学生3383人,实施学校覆盖率和受益学生覆盖率均为100%。

实际完成情况:春季学期受益学生数为3354人,秋季学期受益学生数为3133人,实现了对营养改善计划农村义务学校实施全覆盖,实施学校覆盖率和受益学生覆盖率均为100%。

二、评价结果

本次评价涉及省级以上财政资金294万元、县级配套资金25万元。经评价,项目整体得分96.60分,评价等次为“优秀”。全县计划任务全面完成,政策实现程度高,资金落实基本到位、使用规范,受益对象满意度高。

三、主要问题

经评价,主要发现以下四个方面问题:一是编制的实施意见(或办法)未经同级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二是绩效目标未细化、量化;三是少数学校专项资金核算不准确;四是与学校和食材供应商目标责任书签订不规范。

四、改进建议

结合发现的问题,提出如下建议:一是要严格管理,将编制的实施意见(或办法)报同级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二是规范绩效目标编制,编制的绩效目标要细化、量化、可衡量;三是加强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四是强化管理,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目标任务要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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